為提高中心員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鼓勵其勤于鉆研、精通檢驗檢測業務、嚴守客戶機密,不在任何影響下動搖其檢測判斷的獨立性和誠信度,不受任何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并防止商業賄賂,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特制定中心員工行為規范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心各項管理制度;
(2)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向社會提供準確、可靠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不在任何權利脅迫或利益驅動下偏離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也不脅迫或利誘其他人員卷入如此行為;
(4)不從事出具的數據和結果與本人存有利益或沖突關系的檢驗檢測活動,不受對工作質量有不良影響的、來自內外部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確保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和可追溯;
(5)樹立團隊精神,增強集體榮譽觀念和全局觀念,維護集體榮譽。任何時候,不以任何理由參與降低中心檢驗檢測能力、公正性、判斷力或運作誠信等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動;
(6)不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事檢驗檢測活動;
(7)對在檢驗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私匿、轉移樣品,不轉錄、復制、轉移記錄或報告,不以非正常渠道散布所從事檢驗檢測工作的實施情況;
(8)尊重與保護客戶的知識產權,不參與和檢驗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不利用或轉移他人客戶的成果,用于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市場競爭等活動;
(9)積極參與中心組織的教育、培訓活動和能力驗證活動,虛心接受審核與監督;
(10)愛護儀器設備,維護實驗室設施與秩序,履行操作程序,拒絕浪費,做好“三廢”處理;
(11)認真對待客戶的意見和投訴,不斷改進自己的工作;
(12)以奉公守法、謙虛謹慎、嚴肅認真、和氣待人的態度和作風承辦委托的監督、評審、質詢或仲裁活動。




